《中国组织人事报》关注!厦门出台十条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日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刊登报道了

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接下来

一起看看报道全文

近日

厦门市人社局联

教育、财政部门发布

厦门市促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

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以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营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提振高校毕业生信心

稳就业促创业

 

 

为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其中,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鼓励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将组织指导相关国有企业学习、使用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并充分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等。

 

持续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职引未来”等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今年9月底前,人社部门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各区人社部门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各高校落实访企拓岗“两个100”要求,各二级院(系)至少举办1次小型化、专业化招聘活动,通过现场签约、直播带岗等方式营造氛围,吸引更多毕业生进场求职,提高招聘实效。

 

 

《十条措施》鼓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参与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为毕业生等青年集中推荐优质就业岗位和多样化就业服务。其中,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加组织、人社等部门组织的人才招聘、赴外招聘等活动,主办单位将给予应邀参与承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超过5人、每人50%的差旅费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推动全市所有银行开展受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鼓励金融监管部门与高校紧密联动,制作政策清单,组织金融机构进校宣传相关政策,提高毕业生政策知晓度。并依托创业指导专家团,积极开展开业指导、咨询服务、创业服务进校园等主题服务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厦门人社部门将根据高校提供的实名台账和毕业生需求,制定培训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以增强毕业生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发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拓展一批就业见习岗位,力争全年募集见习岗位不少于2000个,实现就业见习人数同比增加50%以上,促进更多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

 

对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要求各高校摸排建立实名台账,尽可能创造条件,为其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对于来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落实好“五年五折租房”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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